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才,具体如下:
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招聘对象 |
1 |
精神科临床 医生 |
2 |
大专及以上 |
45周岁及以下,临床医学专业,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梧州辖区户籍且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
2 |
临床 护士 |
12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护理(学)专业,有护士执业资格证的优先考虑; |
3 |
药学 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药学专业,有药士及以上资格证,梧州辖区户籍且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
4 |
影像 医生 |
1 |
大专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医学影像学专业,有影像执业医师资格证,梧州辖区户籍且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联系电话:医院办公室0774-5820399(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应聘资料包含:个人简历(如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身份证、毕业证、学历(位)证、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各种荣誉证书。
3.报名方式一:应聘人员直接提交报名资料到梧州市福利医院办公室(梧州市富民二路太和里63-1号)现场报名。
4.报名方式二:应聘人员将应聘资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梧州市福利医院邮箱:wzsflyy@163.com。邮件标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2.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将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向应聘者说明原因。
(三)确定人选
面试结束后,依据岗位适用情况确定拟聘人选,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
(四)体检
拟聘人员统一由医院安排体检,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
拟聘用人员一经录用,试用期1个月,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待遇标准按照梧州市福利医院“同工同酬”规定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享受法定节假日、属地地方性假日以及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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