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禁毒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名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
五、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要求,结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招聘为专职禁毒社工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招聘资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六、审批录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确定录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录用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首聘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七、薪酬待遇
专职禁毒社工工资待遇约3252元/人/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保)。
八、其他
本公告由苍梧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宋警官,黎警官。
联系电话:0774—2682574,18127967297。
苍梧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