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应聘年龄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期间出生;
4.梧州市居民(生源地或居住地在梧州市均可);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服从工作岗位分配。签订劳动合同后,参考报名志愿,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或因酒驾、醉驾或毒驾被处罚过的;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曾在本局从事辅警工作离职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招聘流程
(一)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类别。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9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
藤县公安局政工室(办公大楼一楼),地址:藤县藤州镇绣江路77号。
3.报名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非梧州户口需提供居住证)、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2)可自行在网上下载填写或现场填写《藤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要求如实填报,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考试和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准时参加各项考试。
1.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笔试人选。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合格后方可进入体能测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基本能力和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笔试范围见附件3。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考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4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考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考试;达不到1∶4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考试。体能考试项目为:纵跳摸高、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其中:纵跳摸高的考试次数不超过3次,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的考试次数为1次。体能测试计算成绩,评分标准附后,体能成绩不得低于30分。
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体能测试。
体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笔试成绩+体能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试,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合格后方可根据总成绩录取。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1)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30%+面试成绩40%,60分合格,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招聘单位出现岗位空缺,考生同意由招聘单位调整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可作为候录库人选,招聘单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考生政治考察和体检后确认合格后直接补录。
(2)考生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如在总成绩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再组织招聘的,考生可向招聘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免予考试直接使用该考试成绩,也可重新参加考试获得新成绩,以最新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