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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考招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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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单位人才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局属二层事业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单位简介

5.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

6.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

7.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统一划定,并通过广西人才网、梧州人才网、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初审

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部门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和与用人单位有服务协议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企业的由签订合同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考核、体检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招聘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广西人才网、梧州人才网、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梧州人才网、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招聘单位书面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

单位另行通知。

5.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的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6.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场工作区域内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加分)÷2;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九、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时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十、体检

(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

(三)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一)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梧州人才网、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二)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74-3883196;

监督电话:0774-3831016。

文件下载:

附件1: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表;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4:新版系统使用手册(考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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