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苍梧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
4.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18—35岁(特别优秀人员可以适当放宽)。
6.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有一定的公文写作水平,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工资和待遇
所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面议,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招聘单位不提供住宿。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苍梧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招聘岗位人员报名表》填好后(附电子照片于报名表上)、连同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县督考办邮箱:cwxdkb@163.com,压缩包命名:姓名+岗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三)联系人:覃女士;联系电话:0774-2698055,13481405381。
四、其他事宜
(一)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招聘人员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用,试用期2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签订合同。
(二)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不予退还。